通常来说,夫妻双方生活了多年以后,都会积累或多或少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一旦准备离婚,就必然会面临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存款。在转移共同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银行账户,平日不动声色的将存款一笔一笔的转入新办理的账户中,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开立的账户信息的,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相关资料图)

这种方式极为隐蔽,毕竟,谁会每天翻配偶的钱包看看有没有办理新的银行卡呢。

因此,您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一旦察觉对方有转移存款的意思,可要多留个心眼儿了,最好能掌握对方的银行卡号,这样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法院查询对方的银行流水,确认夫妻共同财产的去向。

二、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和别人一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方式。

具体来说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稀释、减少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还欠着外债的假象,欺骗对方。

您如果不了解对方的股权情况,不但获得不了股权的收益,很可能还要因此背上负债。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查询公司的财务信息,如果您自己做不到,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调查,以免自己遭受不白的损失。

三、房产。在房产转移上,一般还是比较好发现的。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法有: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具体的表现形式为:私自隐匿房产信息的,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房产,在离婚时,仅仅要求分割夫妻双方知道的房屋,而对其私下购买的房屋绝口不提,进而避免共同财产的分割。

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擅自转移过户到第三方名下,进而套取、转移现金。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高明,因为用这种方法转移隐匿财产,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知。

但对于其目的来说,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想好的理由进行掩饰。这种方法虽然笨拙,但很有效。

四、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这种情况比较有风险,虽然是与第三人串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事后不承认,很容易造成鸡飞蛋打的结果。

如果私赠的是房产、车辆等,都是有迹可循的,通过购买和转让记录均可查询到。私赠给第三人的财产,由于夫妻一方私自处分了共同财产,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主张第三人返还。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如果真的走到了婚姻的尽头,希望大家的婚姻还是能够好合好散。但如果真的遇到对方偷偷摸摸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儿,也不能手软,毕竟法律、公平正义在那儿,找个好律师,保存好证据,都能给他判无效了。离婚了,感情上受伤在所难免,经济上总不能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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