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十二钗》到底是指什么呢?它是警幻情榜上的十二个女子的合称,依次为:薛宝钗、林黛玉(林黛玉与薛宝钗并列第一)、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作者通过这十二个女子的悲欢离合,叙尽世间炎凉,以警示后人。这么说,用《金陵十二钗》做《红楼梦》的别名,也还是扣题的。


(资料图片)

但是这个《金陵十二钗》却是最具争议的,这是因为它被认定是“曹雪芹”题的,那么真相果真如此么?请看:

红楼梦第一回。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在胡适等人的眼里,这段文字似乎确言妥妥的,曹雪芹就是《红楼梦》的作者,细细一分析,实则不然!因为从书面上看,“曹雪芹”仅是《金陵十二钗》的作者。但事实上,《红楼梦》从来就不叫《金陵十二钗》。《红楼梦》从它诞生起,最早的名字就一直叫《石头记》,直到1784年甲辰本出炉,才正式被改名为《红楼梦》。换句话来说,是胡适等人自作多情,一厢情愿了。他们对“曹雪芹”的认知,仅仅停留在书面上的那个障人耳目的“曹雪芹”。

第一:脂砚斋作为一名批书之人,他是绝对不可能在作者还活着的时候,就将“曹雪芹”所拟的《金陵十二钗》书名,私下篡改成《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也就是说《金陵十二钗》之书名,根本就不存在,它只是小说上虚拟的一个书名。脂砚斋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将胡适等人那一丝丝幻想掐灭!

第二:脂砚斋又一句“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再次彻底将胡适等人那一丝丝幻想掐灭!

第三:《红楼梦》染指宫闱秘事,涉及文字狱。那么“曹雪芹”他有几个胆量将自己的名字署在上面?他又是怎么知道这些与他身份完全不匹配的皇宫秘事?他写《红楼梦》的大背景是什么?动机又是什么?等等。

可见,今天中国红学会将一个有争议的“曹雪芹”,急匆匆地认定为红楼梦作者是荒谬的,极不负责的。中国红学会,不是曹学会!目前,踢馆函扔在中国红学会已一个多月,如果中国红学会连对擂和“真理是越辩越明”的勇气都没有的话,那么还是趁早解散,别再误人子弟了!因为纸是包不住火的,再将谎言捂住,终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是该还红楼梦真正的作者爱新觉罗·弘暟的一个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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