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看见有下岗职工和辞职人员提问,不知道自己的档案放在哪里怎么办?


(资料图)

下岗职工和辞职人员找不到自己档案,确实是个大问题。

特别是下岗职工,如果在办理退休时还是找不到自己的档案,那损失就会很大。

因为下岗职工绝大多数都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没有档案,视同缴费年限是无法认定的,也无法参加退休养老金待遇的计算。

而视同缴费年限对参保者养老金待遇的影响又是很大的,缺了视同缴费年限这一项待遇,参保者的养老金总体金额就会低很多。

所以对于下岗职工和辞职人员来说,在办理退休之前,是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档案的。

那参保者去哪里才能找到自己的档案呢?

参保者可以按下列程序去查找自己的档案:

一、下岗职工参保者在不知道自己档案在哪里的情况下,首先要去的地方,应该是人社局所属的就业局档案寄存处去查找。

因为下岗职工买断时,档案都是由原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最后处理,当时的规定就是,下岗职工的档案由原单位人事部门留守人员,将买断职工的档案,统一送至人社局所属的就业局档案寄存处进行保管。

所以下岗职工在查找自己的档案时,首选的地方,就应该是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

二、下岗职工如果在就业局的档案寄存处,查找不到自己的档案,那就只能找原单位人事部门留守人员协助查找。

因为当时的职工买断工作,各单位的工作做的都很匆忙,很多单位在向就业局移交档案时,并未认真按名单进行核对后送至,所以导致有的下岗职工档案遗漏在单位的档案库或被不知情的留守人员扔至单位的仓库中。

因为近几年,有不少下岗职工是在上述地方找到自己档案的。

所以下岗职工如果在就业局档案寄存处找不到自己的档案,也就只能找原单位留守人员协助在原单位仓库查找。

另外,也有比较认真负责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将剩下的职工档案带回家中为其保管。

所以下岗职工找原单位留守人员查找档案,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

三、下岗职工在上述两种方法都查不到自己档案的情况下,还可以采用如下方法去补办档案。

最近一段时期,人社局对参保者补办档案的要求,放宽了很多。参保者只要能在劳动仲裁获得确认劳动关系的胜诉书,人社局就会为参保者补办档案,或为参保者出具确认书,代替档案使用。

为此,参保者可先去居住地的市区档案馆,查找自己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登记表或招工调配令以及买断时,与企业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查到这三项资料以后,就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确认与企业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确认了劳动关系以后,拿到确认书以后,人社局也会为参保者补办档案。

四、辞职人员的档案,只能找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助查找,或去居住地市区档案馆查找最初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调配令或招工登记表,以及工资表工资条,然后去劳动仲裁确认与原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携带劳动仲裁的胜诉裁决书去人社局开具证明,人社局为其开具的证明,也可以做为档案,在办理退休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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