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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留从效死后,仙游人陈洪进割据泉、漳两州。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四月,陈洪进见宋朝决心消除割据,主动献出2州14县,史称“泉、漳纳土”。陈被命为使相(武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居于首都。吴越钱弘假为了避免杀身灭族之祸,于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五月初一(6月9日)被迫献上所属13州1郡86县,史称“吴越归地”,其中包括福建的福州,并被封为淮海国王常驻京师。

称福建为“八闽”,就是从宋代开始。北宋福建有八个相当于州(府、郡)一级的行政单位,也就是福州、建州(南宋孝宗曾被封在建州为建国公,他继位后建州改为建宁府)、泉州、汀州、南剑州、漳州、邵武郡、兴化郡。这八个相当于府的行政单位,元代称路,明清时期称府基本上无变化,所以八闽之称一直沿用下来。

在这期间,从清初康熙年间开始,福建除了原有八个府的行政单位,还有台湾府也属于福建管辖。这样,福建曾有过九个府的年代,所以八闽的福建又有“九闽”之称。直到清光绪十一年(公元1885年)台湾单独建省,与福建分治,于是九闽的福建又恢复八闽之称。清以后,福建府一级的行政单位有过多次变动,但人们都以习惯来称呼福建为“八闽”。因此,闽和八闽,成为福建的简称和俗称。

还有一种“七闽增一闽”的说法认为:唐初增设漳州,正所谓“七闽宜增为八”,其后宋、元的州、郡、府、路的变迁,只是因其数恰好为八,正符合此前已有的八闽称谓,后人套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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