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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人谷镇原名桥上乡,以驻地桥上村得名。桥上村在乡北部,迎风河西岸,有石桥故名。后改名野人谷镇,以镇内闻名的野人谷而得名。
野人谷镇隶属十堰市房县,在县的南部。其南部与省内襄阳市的保康县、神农架林区相邻,西、北、东三面则和本县的门古寺镇、化龙堰镇、红塔镇、青峰镇、尹吉甫镇(原榔口乡)相连。
乡系大巴山东段余脉,以高山地区为主。地势南高北低。山谷纵横,峰峦陡峭。最高处在南部三座庵村的跑马道(山),海拔1979米,最低处则在北部谭家湾的长坪,海拔560米,平均海拔千米以上。境内的小溪、山泉、瀑布较多,水源充足。主要河流有木瓜河、迎风河等。另外,该乡还有一个举世闻名之奇事,这就是在其西南部高山地区,自古以来曾经多次发现“野人”的踪迹。
野人谷镇清朝属县南乡的保甲,民国时期曾经为县三区的一些乡。
1931年贺龙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的红三军曾在此建立过苏维埃区、乡政权,进行土地革命。194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突围时,曾在此打过游击。
该镇1949年为县第九区(桥上区)。1958年为桥上公社。1961年复为桥上区。1975年将南潭公社划人红塔公社,七里、安阳、黄金公社组建为安阳公社,而杜川、木瓜、西蒿、东蒿、艮坪公社则合并为桥上公社。1987年改置为桥上乡与安阳乡。
2001年撤销原安阳乡建制合并为桥上乡,2010年更名为野人谷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