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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据悉,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3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

其中,我爱我家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5.9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北京我爱我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于2023年7月4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2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止。

而为确保上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由我爱我家向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我爱我家与光大银行北京朝内支行于2023年7月4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发生后,我爱我家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6.69亿元,其中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79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92%和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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