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成功案例: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采纳了辩护意见起诉书,表明销售经理自首。在一审阶段,辩护人建议被告的家人积极归还被盗物品,并与受害者的公司进行沟通。虽然未取得书面谅解,但辩护人说服企业法律人员代表企业在法庭上向被告提供谅解,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被告的诉讼利益。法院采纳了所有辩护意见,判处被告六个月监禁。

通过积极有效的辩护,被告被从轻减轻了处罚。当受害人家属与被告之间的附带民事赔偿金额存在巨大差距时,辩护人作出了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受害者家属出具了谅解书,法院裁定允许其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即根据“从古至今”的原则,本案适用1979年《中国刑法》第134条的规定。被告供认不讳,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最后,他被判处付某7年监禁和故意伤害罪年监禁。


(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批逮捕时,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拒绝批准逮捕孙某;后孙某仍被调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辩护律师石毅给出了辩护意见。最后,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孙某。

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首先,该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获得了一名候审担保人,然后决定不起诉。

经过有效辩护,被告孙某作为主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无期徒刑,无死刑

7、经过有效辩护,再审法院判处被告吴某3年监禁,而不是5年监禁

8、当被告陈某某存在交通肇事逃逸并在逃跑后销毁刑事证据时,法院可以通过辩护人的努力为被告陈某某提供一名候审担保人,并对其判处缓刑

经过有效辩护,被告李某某被法院判处两年监禁的较轻刑罚

10、经过有效辩护,嫌疑人吴某某被准予取保候审,刑事案件被驳回

11、经过有效辩护,嫌疑人陈某某宽大处理,未被起诉

12、建议双方及其家属积极返还赔偿金,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便嫌疑人沈某某能够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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